跨境电商平台规则(卖家规则)

4.4 物流

4.4.1 卖家须按照如下的物流政策选择发货的物流方式:

1)美国
成交金额≥5美金的订单:允许使用标准类物流服务中的“E邮宝”、“AliExpress无忧物流-标准”及快速类物流服务,其他标准类物流服务及经济类物流服务将不被允许(特殊类目商品除外);
成交金额<5美金的订单: 允许使用标准类、快速类物流服务及线上经济类物流服务,线下经济类物流服务(无挂号平邮)将不被允许。
2)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
允许使用标准类、快速类物流服务及线上经济类物流服务,线下经济类物流服务(无挂号平邮)将不被允许。
详情见以下表格:

注:
-海外仓发货不在此次物流政策调整范围内
-经济/标准/快速类物流服务列表 链接
-特殊类目 链接

4.4.2 卖家发货所选用的物流方式必须是买家所选择的物流方式,未经买家同意,不得无故更改物流方式。

4.4.3 卖家填写发货通知时,所填写的运单号必须真实并可查询。